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根据《辽宁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结合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实际,特制定本复试具体细则。
一、组织和管理
成立“商学院2019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各专业复试工作。
组 长:张广胜
组 员:刘力钢、姚海鑫、郭燕青、韩亮亮
二、复试流程
1、复试通知: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各专业导师组确定的复试人员名单,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请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2、复试准备材料:考生自行准备复试材料:
(1)科研成果原件,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原件;
(2)本人基本情况(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5份),内容包括:主要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成果清单(论文、专著、课题、获奖等)。
3、复试资格确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博远楼108室)进行资格确认。
时间: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为5月7日9:30。
所需材料:应届硕士毕业考生、已获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仅获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在报名阶段未取得但在复试之前已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除持准考证、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外,还需提供硕士层次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面试:
企业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
时间:5月8日(周三)上午8:30 地点:博远楼306
5、心理测试:
时间:企业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于5月7日上午10:00在蕙星楼707。
要求:测试时请复试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和手机(手机要有足够的流量和电量)提前10分到测试地点。
6、体检:
时间:企业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考生5月7日上午8:30。
要求:到辽宁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时请携带身份证和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参加体检请做空腹准备,体检者请勿吃早餐,在体检日前,应注意清淡饮食,不做剧烈运动。
三、复试内容
1、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各专业均采取面试的形式。
四、成绩计算
1、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之和计算,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以初试总分成绩高者优先。具体计算规则为:初试总分除以3乘以60%与复试分数乘以40%相加,计算总分排序。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理论考察30分、综合能力考察30分、科研成果(应届生含硕士学位论文)考察40分。
3、面试过程中,考生所报考导师所给分数和其他老师所给分数的权重相同。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 对于复试合格、导师选择明确的考生,依据各专业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数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0%的原则(非定向就业合格考生数不足的除外),根据初试、复试加权平均后的总成绩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9级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协议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定向培养协议请到本方案附件或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
被我校拟录取的2019级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六、其他说明
1、本要求未尽事宜均按《辽宁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2、考生录取信息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
3、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24-62202136。
七、相关链接
1、辽宁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普通招考)初试成绩查询及复试录取办法 。
2、辽宁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更新普通招考方式招生专业目录) 。
辽宁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考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