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
工作方案
根据辽大校发[2017]124号文件《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及《辽宁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对2019年申报我院各专业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考核组组成
1.考核组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商学院院长、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导师张广胜教授担任考核组组长;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刘力钢教授、黄速建教授、霍春辉教授、李雪欣教授、邵剑兵教授,旅游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李英教授,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姚海鑫教授、韩亮亮教授、董盈厚教授担任考核组成员。
二、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1.专业知识考核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专业知识考核地点:蒲河校区则行楼317。
2.综合能力考核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下午13:45开始,综合能力考核地点:蒲河校区则行楼323。
三、专业知识考核的主要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2.专业知识考核涵盖的主要内容包括:2019年商学院博士普通招考会计学专业、企业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博士招生考试初试科目招生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内容。笔试过程录音录像。
四、综合能力考核的主要内容
1.综合能力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
2.综合能力考核主要通过对申请人科研成果评估、硕士论文研究状况的汇报、现场回答问题等方式考察申请人对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学术动态了解的程度,本人综合素质与潜在的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答辩采取公开的方式进行并做全程录音录像。
五、录取细则
1.申报“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若专业知识考核成绩不及格,则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即综合能力考核阶段,并视为考核不通过。
2.申报“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若综合能力考核答辩成绩不及格,则视为考核不通过。
3.申报“申请-考核”制的考生,若考核导师组不同意录取,则视为考核不通过。
4.各学科按照招生计划,依据综合考核各部分加总后的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录取名额
拟录取为2019年会计学专业、企业管理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占2019年会计学专业、企业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博士招生计划内名额。
商学院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