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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项目

招生信息
时间:2015-04-30 22:28:11 编辑:lnu
   

一、招生人数

 

  2013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复试阶段将略有调整。

 

  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包含在专业目录公布的人数中,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中下旬结束,具体各专业接收人数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0%)。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8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11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9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全部考生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对本人的学籍学历进行查询,无法查询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籍学历的认证。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不能准考或录取。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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