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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205号)精神,为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进一步推动开放办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第学期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精品开放课程建设与共享,按照“基于开放课程、促进资源共享、改革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能力”的工作思路,依托大学生在线学习平台,充分利用省级精品开放课程资源,完善学生跨校修读课程、学校间互认学分的学习方式和管理制度。

二、具体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积极的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单位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原则上50人以内)。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单位与用课单位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7、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此项工作已列入对学校和各教学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单位领导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

三、申报范围

各教学单位在2022-2023学年度第学期开课的教师(含跨校修读学分课程获得省教学改革立项的教师)。

四、选课范围

辽宁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上线课程

(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

五、共享方式

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精品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我校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网上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六、政策支持

1、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推广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积极组织教师和学生参加此项工作,学校将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在工作量计算、年终考核、省级本科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等方面,优先支持参加此项工作的任课教师并予以倾斜;开展混合式教学和申请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教师应积极申报,对于参加此项工作的教师,学校将在立项评选中优先予以考虑。

2、已经建设完成并上线课程的主讲教师须积极利用开放课程开展教学模式改革,开放课程的使用情况将作为省级一流课程认定的重要依据,同时须按照课程申报时共享使用意向意见与其他高校共同开展跨校修读学分工作。

3、省教育厅将对参加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进行专门培训。

4、鼓励已经开展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积极申报,进一步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5、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总结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七、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819日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22-2023学年度第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PDF扫描件(加盖学院公章)发送至电子邮箱:lnujck@lnu.edu.cn,联系人: 李皓楠  ,联系电话:62202262。

附件:2022-2023学年度第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