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

辽宁大学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6-15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博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计划招生数

接收调剂专业:会计学[120201],以普通招考方式计划招生1人。

二、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会计学的报考条件。

2.参加我校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相近,且成绩合格。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4.已进入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不受理调剂。

三、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辽宁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

四、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调剂考生须在复试考核开始前完成资格审查的材料提交与审核。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参见《辽宁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辽宁大学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调剂考生采取的复试方式一般为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200%。

五、调剂录取工作

调剂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辽宁大学商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六、调剂工作的监督

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调剂、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辽宁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24-62202136

本实施细则由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商学院

二○二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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